“有一位退休不久的老先生来咨询树葬,他觉得留给孩子、家人的应该是做人的道理和善良的内心,而不是一座冷冰冰的坟墓,去世后应该回归自然,与大地、青山融为一体。但他的家人反对他这么做,觉得树葬会让家人丢面子,无法向亲朋好友交代。”唐晓林记得,那位老先生决心很大,如果家人不接受,他想提前预定树葬,以免家人不按照他的意愿办理后事,“如果有必要,他还要去做一个公证,委托我们按照树葬要求处理骨灰。”树葬,“增”与“减”的因素考量。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态葬悄然成为新兴的追思方式,备受青睐。浦东新区森林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从仪式上来说,随着生态葬的发展,出现了花葬、树葬、江葬、草坪葬等多种形式,纪念的仪式感也越来越强。人们选择生态葬,更重要的因素是“礼”,“礼数”到了,人心皆安。钱塘江边的江葬纪念碑、花葬墓园中的姓名卡牌等,生者前往纪念的形式感并不缺,“礼数”周全。从精神上来说,同样是长眠于地下,但逝者的生命以一株花、一棵树、一片草坪这种形式得到轮回和升华,是逝者以一种更崇高的形式泽被后人,更值得被尊重和铭记,这样既能让生者更有追思的仪式感和目标地,还能参与公祭,这难道不隆重、不体面吗?这难道不是厚葬吗?徐汇低碳生态节地葬什么位置好生态节地葬是一种利用自然环境,实现环保、节约土地资源的新型葬礼方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死后,小亮与田某就骨灰安葬事宜已经进行了协商,并由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小亮对签订合同、丧葬方式的选择均知情。双方作为高某的亲属已就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小亮要求变更安葬方式,亦应尊重田某等其他亲属意愿。某殡葬公司系基于合同约定取得高某的骨灰,不属于非法占有。故法院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骨灰是具有人格属性的特定物,关于骨灰的安置归属权利,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共同行使。骨灰安葬方式由亲属协商确定后,要求变更安葬方式的,应当征求其他亲属的同意。本案中,海葬协议签署后,骨灰已经由某殡葬公司保管,各亲属之间就该安葬方式并未产生过异议。相关协议应当得到各方共同遵守。
超标建墓立碑依法拆除,《意见》明确,着力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原则上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按照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新建和改造农村公益性墓地,严格执行墓位占地面积规定,减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提高集约化、生态化安葬程度。加强少数民族殡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需求。生态葬特点:无碑、无坟,让逝者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与生态葬相关的案例,朝阳法院提醒,清明期间,要采取妥当的方式方法进行祭奠,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瞒着奶奶将父亲骨灰海葬,老人得知后将孙女起诉获部分赔偿。2017年7月31日,张某因病去世。张某的母亲李奶奶已经81岁高龄,一家人为了李奶奶的身体状况着想,共同商议向李奶奶隐瞒张某去世的消息。2017年8月2日,张某的女儿小张及爱人黄某为父亲举办葬礼,除李奶奶以外的其他亲属均到场参加了葬礼。2018年9月26日,小张租赁快艇将张某的骨灰进行海撒。2021年底,李奶奶以小张及黄某未向其告知死讯、未经其同意将张某的骨灰进行海葬且未告知海葬地点为由起诉小张及黄某侵犯其人格权,要求赔礼道歉、告知海葬具体地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生态葬与艺术结合,增加了纪念活动的文化内涵与美感,令人向往。奉贤低碳生态节地葬规定
节地葬方式不断创新,为人们提供更多绿色殡葬选择。浦东新区森林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今年,福州市殡葬事务中心收到的海葬申请比去年多了一倍。当节地生态理念与“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发生碰撞,该如何解开大家的“心结”?近年来,福建各地从政策奖补、宣传教化、服务提升等方面出台措施。走进福州三山人文纪念园,一个鲜花盛开的花坛格外引人注目。“别看这个花坛占地面积只有100来平方米,里面深埋了1985位逝者的骨灰。”福州市殡葬协会会长、福州三山人文纪念园总经理林军介绍。作为福州较早响应节地生态安葬推广号召的经营性陵园,三山人文纪念园早在2000年前后就开发了树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截至目前,已有4645位逝者选择以更生态、环保的葬式长眠园中。浦东新区森林葬生态节地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