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咨询|壁葬|节地葬|福位
节地生态安葬,指的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环保绿色安葬方式,比如采用树葬、海葬、花坛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其实,“节地生态安葬”这个词早在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就有明确阐述,是我国初次明确节地生态安葬的主要内涵。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实施意见,鼓励以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置遗体或骨灰,鼓励为遗体部位捐献者、保留骨灰者等群体,统一建设祭扫思念场所或网络平台,对选择树葬、花葬、骨灰深埋等葬式明确奖补办法。绿色殡葬,减轻地球负担,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浦东新区塔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普陀骨灰生态节地葬价格生态节地葬通过植树、花圃等形式,实现遗体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法官表示,逝者近亲属享有对骨灰进行安葬的权利,处置逝者骨灰也是祭奠权的基本内容。关于近亲属的具体范围,《民法典》头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具体顺位而言,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法定继承顺位的规定予以确认,即配偶、子女、父母为头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一般而言,出于尊重逝者意愿的角度出发,骨灰安葬方式应遵遗愿。如未留有遗愿,则应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尊重逝者所在地区的传统习俗、社会习惯、宗教信仰。在此情况下,亲属之间仍然无法就安葬方式协商一致,则依较亲近原则确定权利主体顺位,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亲疏为优先考量因素,以与死者生前生活的紧密程度为辅助要考量的因素。
“近些年,节地生态葬大家认可度越来越高,”周韵表示,广州市内骨灰撒海等报名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并且接受节地生态葬,离不开有关部门大力推广和财政补贴。广州也不例外,通过减免活动费用、发放补贴补助、降低收费标准、扩大服务范围等方式激励市民们选择生态葬式。具体来看,2023年,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扩大奖补范围、简化申请流程,进一步优化生态安葬服务。生态节地葬让我们思考如何用更低的生态代价实现先人的安葬。
法官表示,上述案件认定侵权并非源于其他家庭成员选择了海葬这一安葬方式,而是基于行为人阻碍他人祭奠权的行使构成了侵权。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祭奠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祭奠权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自然人为逝世亲属祭奠的权利。祭奠权正是公民基于与逝者的亲属身份关系,而享有的对逝者表示追思的一种人格权益,是死者近亲属的精神利益,依法应受保护。祭奠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亲人去世的知情权、安置遗体骨灰、参加亲人葬礼、进行祭奠活动、墓碑署名权等。花盆葬是一种环保的生态节地葬方式,让逝者的遗体转化为植物的营养。黄浦海葬生态节地葬
生态节地葬的服务范围普遍,涵盖着葬礼策划、殡仪服务等多个方面。浦东新区塔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现象值得关注:一是安葬费用加大。据测算,城市平丧户购买一座普通的经营性墓穴平均约需0.8万元(含公墓管理维护费),加上遗体火化及其它支出,办一次丧事约支出1.3万元。农村的丧葬支出也呈上升趋势,平均办理一次丧事的费用支出约0.8万元。二是影响了社会风气。大家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有的相互攀比,花掉了大量钱财;有的借钱风光,冒富给人看;有的在丧葬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还有的个别领导干部因此犯了错误。既喊死不起、葬不起,又铺张浪费讲排场是相当一部分人的普遍心理。所以,葬法革新不仅直接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到构建和谐社会和两个文明建设,革新势在必行。浦东新区塔葬生态节地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