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杰誉律师事务所2023-06-05
交了定金,在给付定金一方按约定履行债务之前,不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广东杰誉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答疑和解决方案,咨询不收费,一对一专职律师全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在点击下方链接,24小时在线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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