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驾驶人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如果累积记分达到24分,驾驶人除了需要完成上述学习外,还需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完成学习后,驾驶人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对于累积记分满24分的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违法信息,若发现信息尚未消除,应及时前往交警队法制科说明情况。
对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很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