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升用水效能。2022年,发布了新一版国家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引导各地推进城市节水,加强设施建设和各项制度落实。连续32年举办“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通过建设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不断夯实节水型城市建设的社会基础。同时,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提升再生水生产、输配能力,在116个城市开展再生水利用相关试点。2015年以来,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国9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就地利用水平。有些地方规定建设项目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普洱生活节水
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建筑施工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因再生水水量不足确需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取水,并计量缴费。除消防等应急救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市政消火栓取水。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消防水栓供水的,须先得供水企业同意,并报消防单位批准。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和维修,减少输水损失或渗漏,提高供水保证率。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计划是年度取水总量控制的依据。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用水定额、本行政区域用水状况、水量预测、节约用水规划以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控制总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对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普洱生活节水建设项目年取水量达到或者超过10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节水评估报告,投资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
地方层面的具体要求:分类编制审核。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的分类,在不同阶段开展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工作。例如,江苏省、安徽省六安市、河北省邢台市等规定,**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节水措施方案,初步设计中应包括节水设施设计内容;纳入核准类建设项目在申请报告“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部分编制节水措施方案;实行备案类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设计前编制节水措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分类编制,江苏省、安徽省六安市、安徽省淮南市规定,建设项目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核时,一并对节水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建设项目年取水量达到或者超过10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节水评估报告,投资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时,可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的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评估。
目前,在行政法规层级缺乏对节水措施方案评审制度的规定,在部门规章层级缺乏对建设项目各阶段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和管理等规定。建议完善相关节水法律法规体系,为编制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提供法律依据。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加强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审批、实施及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二是在《节约用水条例》中细化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内容、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规定;三是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相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导则等具体规定;四是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建设项目的差异性,完善地方节水法规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方面的实施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加强城(镇)公共用水节约用水管理,防止用水浪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新建城乡居民住宅实行公共供水的,应分户安装计量设施,实行一户一表,水费由供水单位和居民用户直接结算,推广使用智能卡计量技术;已有住宅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按照潍坊市改造计划限期完成。改造费用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意见确定。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应当分别计量;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或者擅自改动供水管线逃避分别计量的,按照水价高标准计收。年取地表水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应当安装实时监控设施,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节水信息管理系统联网运行。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制约。罗平企业节水
除消防等应急救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市政消火栓取水。普洱生活节水
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将城市节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主要供水用水单位,形成全社会节水合力。加大投入,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健全保障措施,形成城市节水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城市制定符合各城市实际的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城市水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节约、用水需求调节方面的作用,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普洱生活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