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首先,由于河流的流域面积很大,河长需要管理许多河道和河岸,这给河长的工作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科学原则的基本要点包括:评价指标设定必须合理,既能体现普遍适用性,又能反映区域差异性;评价方法和程序必须正确无误;基础数据必须来自客观真实的来源;评价结果必须准确地反映河湖的健康状况。实用主义原则:评价指标的体系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水情、河湖管理的实际情况,评价成果能够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的健康状况。操作性原则:对于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来说,应该容易获取并且可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开放性,既可以对河湖的整体健康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对河湖的“盆”、水质、生物、社会服务功能或者其中的某些指标进行单项评价。除了必选指标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选指标或者自行选择指标。河长制工作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由于河流的流域面积很大,河长需要管理许多河道和河岸!德宏生态环境河长制考核评估
河长制的设立还好在在河道管理中造就了一个“无缝隙**”,使各部门在党委的协调和调动下通力合作,共同将河道管理好。各部门的管理边界在河长制下就会变得相对模糊,一改过去部门相互扯皮拉筋状态,共同向同级河长负责,联合行动、联动执法。这样可以很好地应对新出现的和变化了的治理事务。河长制与以前的分管工作还不同,副书记或副县长也可能分管与河道治理相关的部门,分管领导也有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的权力和责任。但是,一方面,分管领导只负分管责任,而不负主体责任!玉溪水利项目河长制考核实施方案河长制考核是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河长制的历史悠久,枝繁叶茂。其起源可以追溯到黄河堤防的建设,具体包括堰长、沟长、渠长、斗门长等职位,涵盖了江河的防洪防汛、运河灌溉和城市水利工程的管理。在古代水利工程管理中,河长制在保障江河的安全、水资源管理和水权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河长制在水文明方面留下了深刻印记。通过研究唐代、北宋、金代关于河长制的制度设计、管理规定和价值取向,我们可以解读这一制度的连贯性,展现水文明的丰富背景。自唐代的“渠斗长制”到北宋的“河堤使制”,再到金代的“河长制”,历史的变迁和朝代的更迭不断发生,而“河长制”的延续、传承和积淀则没有改变,不只是在名称上一致,而且在顶层设计、制度内涵和价值取向上也表现出了连续性。
村级“河长”职责:1、负麦协助社区级河长开展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2、负责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3、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人们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制度。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涉河村组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健康,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发挥乡人大监督重要作用,形成河流保护管理的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严格落实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工作职责,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村级河段长履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对村级“三员”常态化巡河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误工补贴挂钩;对各级河段长、“三员”所负责河流治理任务及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基于领导督办制和环保问责制,衍生出了一中新的关于河流污染的管理制度--河长制!保山县区河长制考核要求
河长制具有一河一策、责任明确的特点,而其重要一点,便是刚性问责。德宏生态环境河长制考核评估
河长制还好在担任河长的都是属地一把手。这样就使得对河道的治理变成了党委的任务,谁都不会轻易去触碰这条红线。否则就等于逆了党委书记的龙鳞,在太岁头上动土,党委书记自然不会轻饶。这对于官僚体系和社会上那些阻碍河道治理的势力来说是一个警示,使他们会忌惮相关部门的执法,进而收敛自己的行为。各部门的管理边界在河长制下就会变得相对模糊,一改过去部门相互扯皮拉筋状态,共同向同级河长负责,联合行动、联动执法。这样可以很好地应对新出现的和变化了的治理事务。德宏生态环境河长制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