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资源论证工作是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不具备水资源论证工作条件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论证,并按规定报批。在特殊情况下,对不具备水资源论证工作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审批费用,并按程序报批。对于不具备水资源论证工作条件的建设项目,如确有必要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可采取如下措施:(一)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令第39号)要求,对于不具备水资源论证工作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二)按照《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论证;水资源的论证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大理水库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在进行城市建设规划时,进行水资源论证是指导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住宅区、商业区以及工业区整体规划的发展方向和城市产业布局规划的重要依据,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时,前期的水资源排查和监视工作对城市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从城市建设的战略层面来看,加强城市水资源的论证能够推进我国节约型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论证的重点在于论证城市的水资源及其供应能力,所以要对城市水资源规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行充分的论证,这样才能够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明确城市的布局和规模,协调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城市水资源的持续利用支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大理水库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和农业用水量也在不断增加。畜牧业的发展也使得农田的灌溉面积增加。
取水工程布局是指取水工程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质、气候条件,以及取水工程与河道、湖泊或水库的位置关系,以及取水工程的数量和布置方式等。建设项目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时,需要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取水工程布局。取水工程布局是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难点。一方面,在确定取水点、取水线和取水点位置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不能将已有工程重复利用。另一方面,取水工程布局要考虑节约用水的要求,合理确定取用水方式、取水量和取水水源等。在进行取水许可总水量计算时,需要将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分析结果、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分析结果和用水水平分析结果结合起来。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分析结果可以反映流域(区域)总体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以及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分析结果可以反映该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及其对区域水资源条件的影响;用水水平分析结果可以反映用水效率及节水措施效果。
为了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党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构想倡导我国人民要节约水资源,要对水资源的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为我国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大保障。为了加强我国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建立了水资源论证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使我国城市建设和水资源的利用协调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水资源论证制度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的政策措施,对我国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建设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水资源论证包括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常见问题及审查重点:1、用水即对项目内部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是对用水工艺、用水指标及主要产品产量(用于计算用水定额)进行调查,研究清楚水从取水口至退水口所经过的全部流程。2、退水即对项目排水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是调查废水量、废水要经过怎样的处理流程、废水要到哪里去、废水是否会有污染及污染物的含量等情况。3、节水属于新增重点内容,以往对此部分注重不高,但随着主管部门对节水评价的重视,此部分内容在水资源论证中也应有所重视。主要调查项目节水水平,评估节水指标的先进行、节水措施的实效性、节水潜力,核定取用水规模。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考虑建设项目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大理水库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水资源论证水平评价分为规划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大理水库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转报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机构收到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大理水库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