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下列情况可适用简易程序,填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一)利用已有机井年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下的;(二)已有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利用原有机井新增年许可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三)建筑施工期临时取用地下水年取水量低于5万立方米的。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罗平采矿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规划是为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维护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总体措施与安排,它是一切水事活动的基础,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我国制定和颁布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基本依据,水资源规划也应当作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是依据其编制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测的需水量制定的,在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时,规划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能已发生了变化,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对相关规划进行深入分析。西双版纳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规划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只设甲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设甲、乙两个级别。这是基本的。
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定义为:「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协调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次性利用的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重复利用量)。」细则同时指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应按流域水系进行分析计算。大江大河及其支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采用倒扣计算法,即从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中扣除非汛期河道内小生态环境用水量和生产用水量,以及汛期难于控制利用的洪水量。对独流入海及长江、珠江上游部分支流,通过对现有工程和规划工程供水能力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分析,估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中,经常遇到要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有其复杂性,如果考虑境内地表水可利用水量,得出的结果往往偏离实际情况,容易引起误导。
水文调查是为了水文分析计算、水利规划、水文预报以及其它工农业生产部门的需要而进行的野外查勘、试验,并向有关部门搜集资料的工作.其目的是补充水文基本站网定位观测之不足,调查内容包括:水文要素(水位、流量、含沙量、土壤含量、下渗等),气候特征(降水、蒸发、气温、湿度、风等),流域自然地理(地形、地质、水系、分水线、土壤、植被等),河道情况(河宽、水深、弯道、建筑物等),人类活动(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土地利用、工农业用水等)以及水旱灾情,社会经济状况等方面。另外,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专门的目的,也可以组织专门的水文调查,例如洪水调查,主要是查清历史洪水的痕迹、发生的日期和情况以及河道情况、估算洪峰流量、洪水总量及发生的频率等。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规划分析主要是对水资源论证的对象,即规划方案或规划文本、规划报告的主要内容的介绍和分析,主要包括规划的名称、层级、属性及其编制背景和定位,规划范围、规划水平年、规划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和实施方案等,重点介绍规划中与需水预测有关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或有关产品的用水指标以及规划中提出的对水资源的需求,还应对本规划与其上层级规划的相符性、与其同层级规划的协调性进行分析。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说明规划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状况条件,为规划需求以及水资源管理等提供重要基础。根据已经发布或批复的水资源评价、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水资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等,分析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达标情况,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根据规划所在行政区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管理要求,分析区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未来实际需求进行衡量和分析。同时要注意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丽江取水证水资源论证评估
建设项目水资源条件的调查评价工作,是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础。罗平采矿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促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实施,规划通常关注规划所涉及范围的经济社会发展结构、质量和规模。在水资源方面,按照传统理念,主要关注供水保障体系,对水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水生态问题关注不够。而从水资源角度出发不要关注需求,更要关注区域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可利用水资源量以及未来开发利用能力与需求的适应性,关注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区域和河流生态问题。作为国家筹划社会发展目标的一种重要工具,规划规范的是包括生产与消费在内的众多的人类的经济行为,实质是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水资源作为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资源,参与规划实施中的生产和生活等各类活动。规划的编制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和制约作用,确保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罗平采矿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